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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鄭景雯台北23日電)古典音樂留下的不只是音樂家的人生經歷、當時的社會氛圍,更隱含了當代的法制樣貌。「音樂家被告中」一書精選44篇古典音樂家被告案例,從法律案件來看古典樂的創作。
作曲家李斯特為何離婚後無法結婚?作曲家帕格尼尼死後為何無法下葬、作曲家拉威爾的著作權收益竟然是被外人賺走?作曲家舒曼為了和鋼琴家克拉拉結婚,還不惜與準岳父對簿公堂。這些放在現代看似不合常理的音樂事件,原來都跟當時的法律制度有關。
「音樂家被告中」一書由韓國法律教授趙炳宣,集結韓國KBS人氣古典音樂節目單元「古典樂法庭」的內容,精選44篇案例故事,從李斯特、貝多芬、莫札特、巴赫等數十位知名古典樂巨匠的生平作品挖掘線索,蒐集當時法庭紀錄考證,推論出音樂家們創作與生活中深具影響的法律事件,結合現代法律觀點講解分析,一揭音樂家們官司纏身的真相脈絡。
趙炳宣認為,法律與古典音樂都需要解析和分析,在法律世界裡,法條適用於實際案例時,必須要先看條文目的,以及立法意向為基準。同樣在古典音樂演奏樂譜,也需要依據作曲人導向、樂譜之意向來解析。
書中提到音樂家的訴訟中,又以克拉拉與舒曼的婚姻許可訴訟最受討論。克拉拉在8歲時遇到比她年長10歲的舒曼後,兩人彼此愛慕,結下不解之緣。
依據當時薩克森王國民法規定,20歲以下為未成年,21歲才是成年人,當時克拉拉想跟舒曼結婚,必定要得到克拉拉父親佛列德‧維克同意,然而佛列德‧維克百般阻饒小倆口戀情。
小倆口在1839年7月16日向維克提出婚姻許可訴訟,1840年1月4日一審判決駁回維克主張,發給舒曼與克拉拉結婚許可。維克不服再上訴,二審依然同意一審法院判決,克拉拉、舒曼如願在1840年9月12日舉辦婚禮,但其實這也只比克拉拉滿21歲早了一天而已。
「音樂家被告中」結合古典樂、法律的獨特觀點,帶給音樂愛好者不同的欣賞視野。(編輯:黃于)10708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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